十个脚趾甲全涂着跟手指同款的正红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脚小,也就36码,脚背上的皮肤白净,趾头一根挨着一根,骨节分明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会儿我妈就坐在她旁边,两只脚套在白色的棉袜里,塞在那双灰扑扑的男士棉拖鞋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两双截然不同的脚搁在同一张茶几底下的地板上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我也就是扫了一眼,端着水杯就回屋了,脑子里没留什么印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十月中旬,这俩人的革命友谊已经升华到了结伴买菜的地步。

        每天下午两点多,四楼楼道准时响起高跟鞋的“嗒嗒”声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姐敲开门,我妈蹬上运动鞋,拎起那个洗得发白的帆布袋子,俩人就这么顺着小区外那条破柏油路,一路嘀嘀咕咕地杀向菜市场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妈在菜市场的战斗力,周姐算是彻底领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天下午她俩回来,周姐瘫在沙发上,揉着笑酸的腮帮子跟我说:“昊子,你妈那张嘴是真绝了。今天买块老豆腐,硬生生把人家卖豆腐的张大爷给说得眼圈都红了,最后倒贴了两根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妈在厨房里洗着葱,头也不回地吼了一嗓子:“他红眼圈那是他心虚!拿昨天剩下的石膏豆腐充今天的卤水豆腐卖,他不亏心谁亏心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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