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香啊!
瞧着乖巧低头喝汤的女儿,赵春荣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儿。
都说挫折使人成长,欢欢这次估计是真长记性了,这头摔得好,摔得妙!但愿不是一时兴起,长长久久才是真的好。
最关键的是,可不能再一门心思吊在胡会清身上。
嫁给城里人是好,毕竟谁不想进城过好日子?但城里人也分三六九等,嫁对了那就是享福,嫁错了那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知青说是下乡支持建设的城里人,实则户口都跟着迁了过来,短时间内能回城的可能性小之又小,他在这边无亲无故,毫无根基,还不如本地后生知根知底,来得靠谱。
再者,若是家里条件好,背景硬,早就帮着安排工作,另谋出路了,哪还用得着下乡吃苦?
欢欢若是嫁给他,说不好还要倒贴。
最重要的是他不喜欢欢欢,根本就不会娶她,要是喜欢,哪会让欢欢沦落成全村的笑话?强扭的瓜不甜,结亲又不是结仇,何必闹得那么难看。
就算因为欢欢的缘故,胡会清占了德明的名额,读了个工农兵大学出来,也不见得愿意“知恩图报”,在他身上只会是浪费时间,平白坏了名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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