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之野在办公室里坐下来,点燃了一支香菸,开始陷入了沉思。在烟雾缭绕中,他的眉头紧锁。

        红星厂这次的破坏案,如同被厚重的乌云所笼罩,不知从何下手,处理起来真是千难万难。

        整件事儿,让人感到如履薄冰,困难重重,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有所进展。

        1958年9月12号,这天凌晨1.30,正在值班的,保卫和护卫队人员赶到厂区东北角,一间存放设备的仓库时。发现起火,火蛇乱窜浓烟滚滚的,他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,灭火抢救库房设备等处置。

        等灭完最後的一丝火苗後,发现暂时存放在此处,等待安装的新式儿链钢设备,被彻底炸毁了,现场一片狼藉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晚正在值班的,保卫2组GU长—李志伟。一看这情况後,心中是极其的愤怒。他赶紧让保卫人员提高警惕,并且四下进行搜索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後,立即给厂领导打电话报告情况,并同时派人去给保卫科长—王光远家报信儿,以及报告区公安局寻求支援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後杨副厂长,蒋处长,公安局派来的侦查员同志,以及保卫科长王光远等人先後到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杨副厂长的领导下,组成专案组现场进行了勘验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等天亮後,现场勘验完毕结果出来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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