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元是这个家的顶梁柱,孩子还小,他若是有个三长两短,这个家可就完了。
“阿奴去陆先生那儿了?”
没有见到小儿子,沈元开口问道。
“去了,我亲自送过去的,先生说晌午就让阿奴在他那里吃饭,不用我们操心。”
“夫君,陆夫子好像真的很喜欢阿奴。”
沈元闻言笑了,随后话锋一转道:“先生喜欢,是那臭小子的福气。”
“这样,等晌午之后,你帮我装两袋谷子,我给先生送去,算是那小子的口粮。”
“先生可能不差他一口饭,但咱们不能装不知道。”
胡玉芬笑着点了点头。
这正是她当年喜欢沈元的原因。
虽是穷乡僻壤的黎庶,但眼界开阔,知礼节,懂世故,让人很舒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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