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她不知道,她一年会找李父要一两百块,李志国夫妻、李家老两口也差不多会要走这么多钱,李家老两口要的可能少一点,但三家加起来,一年要走四五百块是有的,这样一来,李父还能存下多少!说实话,能存下一千六百块,都是李父省吃俭用了,根本没李秋芸想像中的,李父有五千块存款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也不想想,五千块存款,一年要存多少钱,就这样空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觉得李父有五千存款,所以觉得自己要五百块,那是很合理的,而且很少。

        结果李父只给了她两百块,让她一百块给曹立彩礼,一百块办婚礼,绰绰有余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自然不干了,找李父闹:“怎么能只给我这么多!这也太少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然后李父就表示:“当初给志国,也只给了这么多,既然说我的钱给你俩平分,自然要给一样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秋芸自然不愿意,道:“他结婚都快十年了,十年前跟现在的钱,哪能一样算!况且十年前你工资少,给的少一点很正常,现在你工资这么多了,不应该给我多点吗?存那么多钱最后还都是我……跟李志国的,早一点给晚一点给,都一样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手上只有八百块了,根本没多少钱的李父当即表示:“不可能,给你多了,你哥肯定会闹,我不想家里闹,所以只能给你这么多,你要不要就算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是不想家里闹,其实是不想给李志国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他说自己的财产,李秋芸和李志国均分,但那是他死后的事,没死的时候,钱自然是要放在自己手上的,免得全分给了儿女,儿女要是不孝,对自己不好怎么办。

        李父虽然照顾着大哥的儿子,也喜欢自己的大女儿,但不代表蠢,早早就会将积蓄交出去,将来生活艰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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