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不承认,主薄的建议是比较符合现实考量的,也是最合理的处理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凌晨内心有点不愿意,谁知道送养的人家是个什么德行?万一虐待孩子咋整?更何况还有两个是小女娃,大郑重男轻女的情况还是很严重的,万一受罪吃苦咋整?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到最后可能还是无法避免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事儿是自己有点不占理,贪图的有点多。但共济院里有那么多孩子和老人,多三副筷子又不会吃穷谁。凌晨只想把最小的那仨丢进去,剩下三个大点的小伙子和华萤,他再想其他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主薄态度很坚决,根本不松口。

        采诗官只有监督权和举报权,并没有干扰地方行政执法的权利。而且这事儿主薄做的并没有过错之处,就算是告到御史台,他也不虚。

        唉!

        最终,折腾到大中午的凌晨只能空跑一趟,跟华萤灰溜溜的离开衙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完全可以亮出殿帅的身份,那样子一来,别说去什么共济院了,就是让鼻涕都擦不明白的小七骑在主薄头上拉屎,估计他也会竖起大拇指夸“拉的真干,一点都不稀”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如果殿帅办事是靠权势和官威,那还怎么去维护大郑律法的尊严?下面会有多少人议论?会有多少人效仿?还怎么管理?

        嗷,就许你走后门,不许我们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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