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休队啊。”信低声说了句。
护廷十三队内部并没有退队制度,队员因为自己的意志想要退队是不被认可的。
护廷十三队被管理瀞灵廷的四十六室认作高尚的组织,因此不允许“已合格的成员中出现不适任者”的情形发生。
也即是说,十三队并非是你不想干了就可以随意“辞职”的组织。
队员因个人因素不得不离队的情形叫做“休队”,而经过长时间仍无法复队的情况下就会被除籍。
至于“退队”则代表“特别槛理化”,某些在思想或行为被认定有危险性、或是被宣告退队的成员,都会被强制收容在特别槛理栋。
要离开十三队就只有两种结果,“除籍”或“关押”。
当然规则是死的,中央四十六室也有在这条律令中增添一些“特殊情况特殊处理”的权力。
比如先前的朽木银铃。
朽木家享有“安稳退休”的特权,同为顶级贵族的四枫院家也是,在先前的二番队队长也有过这样的队长职务交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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