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二虎说道:“后来你跟他说,除掉我易如反掌,问题就是枪不好带进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的。”史密斯说道:“我的目的就想知道,她是不是真的掌握了1644部队的秘密,结果她告诉我,枪不是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又担心她会找一些自制的短手枪,或者是通过某种特殊途径,买到的猎枪或者是霰弹枪,所以告诉她,最好是军用枪,而且是长枪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她跟我说过,你的武功很厉害,而我可以以无法靠近你使用手枪为由,进一步试探她。

        结果她告诉我,她能找到军用长枪,只是藏在某一处山洞里,时间太长了,不知道还有没有用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说应该有用,只要是没有拆开的,而且防潮做得好的话,绝对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贾二虎点头道:“本来她打算跟你们一块回国,是你让她晚一步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史密斯说道:“不错。如果她跟我们一块回国,很有可能东方娜就会和我们寸不离,甚至会告诉东方娜,她手里掌握着一批武器。

        让她晚一步来,我就可以避开东方娜,更重要的是找到我需要的东西之后,直接杀她灭口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她晚我们一步回来的话,我可以装着根本就不知道她已经回到了这里,她的死,也就没有人怀疑到我的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跟她约定好了,是等到你们这里的活动开始之前的一天,也就是今天,没想到她提前回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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