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站的笔直,肩章上的一枚四角星花在阳光的照耀下,熠熠生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手上捧着一个厚厚的笔记本,上面记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没问题,警官!”我也是正色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!死者你认识吗?”张明辉问道,顺手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认识,他叫孙启祥,SD省人,是这工地上一支劳务队的老板!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回答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刚来之前,项目经理就已经跟我说过了死者的身份,对于孙启祥这个人他一点都不陌生。

        那还是在上个项目的时候,他领着一群工人到项目讨薪,把我跟项目经理堵在办公室整整一天,也饿了整整一天,最后还是等民警到现场之后,才把我们给解救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说起来,那次根本不能算是欠薪,公司早就按照合同把劳务费给他了,但是他觉得这个项目不挣钱,就想着让项目部把付款比例调高一点,这种事情哪是项目部能决定的,于是去找了公司大领导,谈崩了,又不甘心,于是扣了劳务工人的钱,群情激愤之下领人到项目部闹事。

        (这年头,没有裙带关系的劳务队想着有个活可以干,有关系的劳务队就想着少压一点钱,而总包的公司一方面承担之垫付材料费、人工费的资金压力,另一方面又从甲方那边要不出足够的工程款。而甲方那边呢,严格按照合同付款,公事公办的样子,让人无可挑剔。可是甲方按照合同准备的钱,相比于总包公司垫付的钱简直就是杯水车薪……方方面面都有自己难处,归根结底,还是招标制度的问题,一个无可奈何的恶性循环,这里就不详细说明了。如果展开的话,估计能写一部新的了。)

        我对于孙启祥没有一丝好感,虽然知道他有时也是迫不得已,毕竟他的队伍是挂靠在别人的公司里,本就不富裕的付款资金,扣除了走账费用之后更加是雪上加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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