伸手接过桌上的闹钟,我本想就这样直接把它摔在地上,然后继续睡我的美人觉去。
只是…当我看到闹钟上所显示的时间是中午12点37分时,昨晚与她分手前的画面突然出现在我眼前。
“12点钟,在XX广场见……”
………
………
糟了!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!
随手从衣柜里抓出了一套比较像样的衣服,我急急忙忙地换上它,跑了出去。
……
“糟了,人呢?”
与相约的时间多出了一个多钟头,我很想打电话给她,但是手机却很不巧地在昨晚的‘车祸’中摔坏了。
没办法,我只好紧张地东张西望,希望能够从人来人往的人群中找到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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